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但依然复杂严峻,不能放松警惕。面对新形势,我校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首善标准,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错峰实施”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迎难而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一、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机构调整的决定》(北农校发〔2017〕106号),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校研招办负责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慎而又慎、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学校复试录取办法,指导并协调各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审核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录取细则和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主管研究生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副书记、二级纪检委员(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导师代表等,具体人员由各学院确定。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是各学院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院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是直接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审定复试命题、复试程序、复试方式等,确定进入复试名单,组织实施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类别)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意见。
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科(专业类别)导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上交时间待研究生处通知)。
主要职责: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并具体组织实施。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考核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
各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在疫情情况下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要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3、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严格招生程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要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把握好政策界限和策略,避免炒作,引发不稳定因素。各招生单位要成立督查组,对本单位的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招生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标准。同一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即报考条件相同、考试科目相同、分数线和录取标准相同,实行相同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2、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尊重导师组和导师在复试当中尤其是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意见。
4、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超过150%。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5、坚持第一志愿优先,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健全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二)做好复试工作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及时制定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优化复试管理服务,强化复试综合考查,提高复试选拔质量,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1、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ua.edu.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同时将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提交学院复试安排表,包含复试时间、地点、具体流程等详细信息。
2、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各相关学科、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调剂考生),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校研招办具体要求将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有学院公章的“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评成绩排名和拟录取意见表”,经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网上公布“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市研招办审批。
4、复试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在复试工作办法中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
5、要求选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业务水平较高、遵守纪律、当年无亲属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所有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为我校相关专业和相关部门的在岗教职工,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严格保密制度。对复试录取工作参加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三)做好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
1、为方便考生调剂,各学院应及时告知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2、充分利用“调剂服务系统”,加强引导服务,畅通考生咨询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充分做好调剂服务各项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校内跨专业调剂考生、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时间:2021年3月20日至4月30日)进行,否则无效。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各学院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同时,须关注“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线留言,对调剂过程中的热点共性问题集中统一答复。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三、考生复试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线:执行全国A类地区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保证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2021年“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要求总分不低于256分。
(二)调剂考生
在保证第一志愿生源的基础上,可接收一定比例的调剂生源,调剂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排序遴选:
1、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类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我校不接收破格调剂考生、英语以外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三)同等学力考生
在参加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具体规定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
(四)破格复试
2021年我校从严掌握破格复试。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上传至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jw.bua.edu.cn/zsxt/),同时发送一份至学院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纸质材料备查,报名资格审查将从严掌握。
1、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应届生包含按期毕业、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非应届生包含如被录取按期调取档案、按期报到证明)。“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2、验证学籍(学历)。各学院必须要求考生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籍(学历)信息并提交截图,学院进行验证。中国研招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后台也有考生学籍学历验证名单,可供参考。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留取考生相应证件复印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3、填报复试表。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4、其他材料。考生复试前时还应提交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并提交近期1寸、2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上述材料全部提交原件扫描电子版,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事后将与原件核对,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我校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线上远程方式,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满分270分。各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复试内容,自行选择远程复试系统或软件。
1、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满分50分,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
3、面试
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满分120分,其中专业面试70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50分。
(1)各学院应在复试时向复试录取小组提供考生提交的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同时学院将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提供给复试录取小组。
(2)“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录像须保留备查。每名考生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由本专业导师进行外语考核,无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外语部外语教师(副高以上职称)参与本复试小组进行外语考核。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
(三)体检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复试期间不进行集中体检,考生需于拟录取后自行提供近期(3个月内)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四)心理测试
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开展心理测评,必要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和掌握考生的思想动态。对不适合在我校就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及时予以说明,确保录取心理健康、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五、复试时间
从3月20日起各学院组织复试,一志愿考生、大批量调剂考生集中复试须于4月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与地点各学院自定,报校研招办备案)。4月4日之后各学院可以组织小范围补录,要求在4月12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4月16日下午4点前,全校所有复试录取工作均须完成并公示。
六、保密要求
复试命题、试题印制、保密保管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北京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的管理规定》执行,严格管理,不出遗漏。
复试小组和考生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研招办有权向相关人员追责并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成绩。
七、录取
(一)以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规模。
(二)综评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复试考核各成绩之和)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最后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
其计算公式如下:
综评成绩(百分制并取两位小数)=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权重比例+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权重比例
(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处(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监督职责,同时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处(部)的监督的再监督,全方位做好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与分专业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应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网址:http://yz.bua.edu.cn/)、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四)北京农学院研究生招生接待咨询电话:010-80799079;监督、申诉电话:010-80765056;监督、申诉邮箱:buayzb@163.com;受理举报部门: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监察专员办公室 ,地址:北京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7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九、其他
(一)新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相关文件不符,以后者为准。
原文标题: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原文链接:https://yz.bua.edu.cn/info/1089/28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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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2021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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