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经济与管理学部(以下简称“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和技术支持小组。
1、学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部按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各环节的考核。
3、学部成立技术支持小组,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负责学部内各专业的在线复试全过程,提供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复试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相关复试分数线。
采取差额复试,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1、学院复试时间:2021年3月25日,具体时间将发送至各位考生邮箱。
2、复试形式:中目在线平台(网络远程视频)请各位考生提前下载好中目软件。另请各位考生安装好腾讯会议,以便备用。
(1)中目平台相关信息,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为: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103182011006316333310899,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中目复试平台。
(2)学院同时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应APP,并熟悉操作。
3、复试的顺序:按复试前随机抽取的顺序号码依次进行。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考生需在3月21日24:00前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以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占80%(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占复试总分20%(100分)。
复试总分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品德修养考核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本单位各专业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1-62238751
邮件地址:lhchen@vc.ecnu.edu.cn
原文标题: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原文标题: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原文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ssfsfa_detail_new.asp?id=158&zsnf=2021
以上就是“2021考研复试安排_复试时间_复试方式: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的的全部内容。其他院校的2021复试录取安排可戳→【2021考研复试:各院校复试时间_复式方式_复试考试内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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