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为做好2021年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及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稳妥做好今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基本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考及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博士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工作总协调,检查、督导各项工作,做好具体指导及协调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方案的落实推进。
(三)成立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复试录取期间疫情防控小组,在石河子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全面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四)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各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招生工作方案,成立由本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负责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统筹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初试
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1年4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如下:
英 语:4月24日上午10:00-13:00
业务课一:4月24日下午16:00-19:00
业务课二:4月25日上午10:00-13:00
考试地点为中区博学楼C区四楼,具体考场考前公布。
四、复试
博士招生有关学院按照高校疫情防控标准要求,从严精细做好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各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5-7人,副高以上职称),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的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并具体实施。
(一)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26日-28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前,初试上线考生应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报到。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1.英语水平测试
英语测试一般包括听力测试、口语测试、读译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等。重点考察考生语言的准确性、流畅性、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具体测试内容、测试方式以及测试时间等要求,由复试组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同时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英语学术成果等作为参考。
2.专业基础考核
具体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由复试组灵活自定,考核方式须在学院具体的招生办法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内容应涉及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考核;考生的科研精神及潜力,思维与反映能力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情况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对所学专业认识的考核。
3.综合能力考核
可采取面试环节提问(或展示)的方式,同时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及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加强对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具体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由复试组灵活自定,考核方式须在学院具体的博士招生办法中公布,提前告知考生。
4.考核具体要求
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了解考核以便于选拔优秀考生。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
为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联系接触,为推动复试规范化及应对考生质疑等原因,各学科专业在复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像的方式,进行复试资料记录。
5.附加项目加分要求、计算办法
各学院要明确附加项目加分要求、计算办法等。须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学院要明确公示内容(含加分考生个人资料、科研、获奖、具体加分分值、是否计入总成绩等情况)、时间、时长、地点或地址等。
6.复试各环节分值要求
复试总分300分。其中英语水平测试100分、专业基础考核100分、综合能力考核10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要明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程序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应设计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的相关内容。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考生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拟录取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录取
各学院要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
考生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各学院要明确总成绩排名方式,如按照专业排名或者按照研究方向排名等,总成绩相同时要明确如何进行排序。
(三)录取要求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按要求须进行加试,加试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内容及加试形式由学院复试组自定,但须提前告知考生。
(四)其他方面要求
各学院除对复试成绩有要求外,如有其他方面的要求,须明确说明。如学术水平要求、心理素质测试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要求等。
(五)信息公开公示
博士招考及录取阶段,学校将通过“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zu.edu.cn/),向社会及考生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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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石河子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文链接:http://yz.shzu.edu.cn/2021/0423/c6938a156556/page.htm